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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信息化项目内部采购实施细则

2019-07-28 18:41:46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项目内部采购工作的实施,根据《关 于重组成立工程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X发 展〔2018〕71 号)、《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项目内部采购工作的实施,根据《关 于重组成立TJ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XTJX发 展〔2018〕71 号)、《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工作 的决定》(XTJX信管〔2018〕75 号)、《XTJX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XTJX信管〔2018〕 120 号)、《XTJX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中 国铁建信管〔2018〕12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采用分布式服务架构的信息 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和股份公司统建项目的采购(以下简称内部 采购),其他项目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采用内部采购方式的项目是指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 位拟委托TJ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信科技)进 行实施的项目,本细则中简称“内部采购项目”,其他项目和不 适合委托网信科技的项目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内部采购项目分为两类:

1.股份公司拟统一建设的项目和股份公司总部自建的项目, 简称股份公司内部采购项目;

2.各二级单位或其所属单位拟建设的项目,简称二级单位 内部采购项目。

第五条 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应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 正、合理可行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内部采购项目实施条件和前提:

1.实施条件: (1)不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预算金额低于 600 万(含)元人民币的; (3)经评估,网信科技有能力自行建设的。

2.实施前提: (1)该项目或该项目 ……此处隐藏3077个字…… 项目进 入运维阶段。项目终验也可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与规模大小,可 视情况将开发节点验收与项目终验合并进行。

6.项目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五章 二级单位内部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 确定采用内部采购方式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对于 符合拟采用内部采购方式条件的信息化项目,经本单位信息化工 作分管领导批准,或按照本单位决策流程进行审批,委托网信科 技开发实施。

第十六条 内部采购项目实施步骤。

1.确认项目工作量。甄选专家,形成《项目工作量确认工作 专家名单》,再由专家根据项目需求说明书、投资预算和实际情 况,形成项目评估工作量。

2.签订合同。项目评估工作量,以此为准计算出合同额,与 网信科技签订委托开发合同。

3.节点验收。网信科技完成相应节点任务后,由需求提出部 门和信息化管理部联合对项目进行节点验收,出具《节点验收报 告》(样例见附件)。

4.项目终验,网信科技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后,需求单位出具 《项目终验报告》,项目进入运维阶段。也可根据项目的难易程 度与规模大小,将开发节点验收与项目终验合并进行。

5.项目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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