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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对外承包工程国别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2019-02-25 11:38:25企业管理
为全面落实"海外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境外业务管理,规范工程承包单位境外业务经营秩序,深耕优势区域市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 依据股份公司境外经营有
 

为全面落实“海外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境外业务管理,规范工程承包单位境外业务经营秩序,深耕优势区域市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 依据股份公司境外经营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和宗旨

第一条  坚持“海外优先”战略,以“思想优先、资源优先、政策优先、保障优先”为指引,坚持建筑为本、相关多元、协同一体、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将XTJX发展成技术创新国际领先、竞争能力国际领先、经济实力国际领先的最具价值创造力的综合建筑产业集团。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依据系统内各单位境外经营有关情况,通过对国别市场内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对外承包工程国别市场系统内单位准入名单 ,以促进相关国别市场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  列入国别市场企业准入名单的条件

第三条  列入国别市场准入名单的企业需符合如下条件:

1、在近三年的境外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商业道德,无违规、违纪、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无不良记录;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项目可持续性和属地化经营,所承揽项目无重大工期、质量、管理问题和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亏损;

3、积极维护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形象,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服从股份公司业务协调;

4、在该国别市场有不低于合同额1000万美元的在建或完工项目(含总包、分包);

5、企业在该国别市场履约情况良 ……此处隐藏1649个字…… 部纠纷,正确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矛盾,抵御各类风险。

 

第四章 严格对外承包工程国别市场管理

第八条  国别市场准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国别市场企业准入名单与市场主导单位名单,股份公司每年审议并更新一次。

对于明确主导单位的国别市场,若主导单位在该国别市场连续两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不含系统内、外分包)低于该市场其他系统内单位,或未能较好的履行主导单位职责,股份公司将更换该国别市场主导单位。

第九条  在国别市场经营活动中消极懈怠、出现失误、错失重大机遇,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效益、队伍稳定出现重大问题或不服从统筹协调管理、严重违反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况协调其退出该国别市场。

第十条  外经单位与独立经营工程承包单位在相关国别市场开展业务时(包括系统内分包),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在准入清单外引入新的工程承包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非独立经营单位在个别国别市场已有在手项目,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可控,且自主品牌有一定的影响力,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经股份公司批准后,非独立经营单位可使用自主品牌在个别国别市场开展经营。

第十二条  在矿业开采、水工领域、高层建筑、特大桥、“四电”等专业化程度较高领域,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经股份公司批准,非独立经营单位可在限定国别、限定领域开展经营业务。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须报股份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由股份公司海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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