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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精准育人实施办法

2020-07-09 08:17:31企业管理
为适应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力度,促进公司人才流动和技术交流,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精准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工程局制定了精准育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力度,促进公司人才流动和技术交流,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精准培育优秀青年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育人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青年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精准育人既是对集团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制度的补充,也是公司“六支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并且参加工作在五年内的优秀年轻管理技术人员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党政技主要领导结对,签订培养协议,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员工树立职业目标、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工作,成为业务骨干。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公司党委干部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青年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精准育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对精准育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五条实施程序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专业单位正职及总工程师,根据主责业务制定并发布培养计划。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工程经济、机械物资管理、财务会计、安全质量、党群管理等,培养计划要明确目标岗位。

2.培养对象根据年度干部考核结果择优选择。原则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指导1名培养对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及总工程师每人至少指导2 ……此处隐藏1404个字…… t/7-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作总结。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培育期结束后,根据导师对培养对象发展方向的定位意见,培养对象符合岗位选拔条件,职务晋升条件,并且按公司干部管理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到上一级管理岗位并且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优秀的,对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导师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标准为每培养一名符合奖励条件人员,对导师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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