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考评管理办法
2020-06-15 08:10:21企业管理
为加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提升物资集采管理水平,科学合理评价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工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工程局公司制定了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提升物资集采管理水平,科学合理评价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简称区域中心)工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工程局物资管理规定》、《工程局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域中心考评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考核内容分为定性与定量考核
(一)定性内容
1.制度执行情况:区域中心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薪酬发放管理;合规管理;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管理;采购信息化等工作;
2.采购资料:项目信息、采购计划、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开评标记录、评标报告、采购评价等资料;
3.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备案资料、跟踪协调合同履约情况;
4.供应商管理:日常管理及维护,交易数据,汇总分析;
5.评标专家管理:日常管理及维护,抽取、评价记录;
6.价格信息分析:市场资源价格信息、实际采购价格信息、采购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