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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营

工程局某集团有限公司区域经营工作指导意见

2020-06-05 15:56:07投资经营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强化经营项目信息追踪、承揽、协调工作,调动各经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资源,协同经营,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强化经营项目信息追踪、承揽、协调工作,调动各经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资源,协同经营,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结合外部市场变化和集团公司区域经营工作实际,建立适合集团发展的区域经营体系,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物流贸易板块。

第三条各经营单位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区域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发展规划部、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清欠办公室、审计监事部、营销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商务管理部、铁路事业部、代理服务事业部、能源与物流事业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销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及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2.指导集团公司区域经营工作及区域经营指挥部工作。

3.加强经营对接,与相关招标方、区域内大客户对接,有效整合区域资源,建立竞争优势。

4.加强对系统内投资项目、总承包项目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经营协调。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划分若干经营区域和专业经营中心,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此处隐藏2969个字…… 工程物流业务,原则上应属地经营,深耕区城内市场,区域指挥部可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区城内经营单位需立足区域内资源厂商、生产型下游客户,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扩大贸易物资种类,积极发挥协同经营效应。

第十五条各经营单位不得开展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相关文件中禁止开展的业务。

第六章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各经营单位负责收集区域内项目经营(开标记录.中标结果).合同及履行情况等资料,并及时、完整登记相应台账。

第十七条各经营单位应按“一合同(项目)一档案”的原则,凡是经营承揽的项目,应将该项目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资料信息保密制度

集团公司经营资料信息属于企业秘密,各经营单位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做好经营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章奖罚办法

第十九条奖励

集团公司将依据各经营单位的新签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选“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及“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处罚

因物资供应质量、服务、合同履约等问题被投诉、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处罚的经营单位,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由于不服从区域经营指挥部协调造成.上述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应加重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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