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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关于建立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

2020-08-01 21:09:30企业管理
为指导和规范所属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物资集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建立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

  各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所属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物资集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停止实施补充储蓄性养老保险

  根据国资发分配文件,企业不得继续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各单位停止原补充储蓄性养老保险缴纳,以补 充养老保险名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按照《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条款进行清理,并入规范的企业年金。

  二、完善组织机构

  已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和准备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所属单位成立相应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年金管委会由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工会主席、分管人力资源部部门以上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人力、财务、审计、法律、经营管理、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年金管委会下设企业年金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门承担,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年金日常工作,确保年金细则建立及后续运营平稳有序。

  三、制定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鉴于集团公司经营现状,所属财务合并报表盈利并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持续年金支付能力的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严格按《××企业年金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细则运行期间如出现亏损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 可暂停缴费, ……此处隐藏2038个字…… 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使企业年金工作平稳顺利地推进实施。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财务部、审计监事部存档。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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