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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软件资产管理办法

2020-06-10 16:15:23企业管理
为规范集团公司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维护软件资产使用合法性,规避法律风险,并提高软件资产使用效率,工程局制定了软件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维护软件资产使用合法性,规避法律风险,并提高软件资产使用效率,控制软件使用成本,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国资发[2009]102号).《关于做好2015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15]170号)和《XX软件资产管理(暫行)办法》中关于全面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资产,是指以软件载体、许可、信息化成果拷贝(含文档资料)等形式存在的,或者有授权使用期限的批量同类软件或定制软件。软件资产载体包括光盘母拷贝、软磁盘母拷贝、硬盘母拷贝、移动存储母拷贝、互联网下载文件的源文件等;许可证包括产品外包装或者载体盎面上的安装序列号、原始设备制造商产品的内置信息,以及电子文档格式的授权码及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软件资产从获取形式上分为市场采购(含免费或受赠使用)的商业成品化软件资产和自主、合作、委托开发的定制软件资产。

第四条 软件资产管理部门是指承担软件资产管理职能的(组织)部门。软件归口管理部门是指管理一类或多类软件的业务部门。

第五条 软件资产管理遵循“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原则,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 制度和办法、掌握财产状况,使软件资产管理做到合法授权、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 本办法明确了软件资产的管理分工和配置、使用、处置、监督管理,集团公司本级和所属各单位商业成品化软件资产及定制软件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 ……此处隐藏3624个字…… 非授权软件,要求各单位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合规性检查工作,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

1.服务器、办公计算机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批量授权许可方式购置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授权证书数目。

3.购置软件升级版本时,旧版本可能需要按原购买软件合同.规定面予以弃用。

4.购买新计算机时,已预装相关软件,应查核该软件是否已取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并取得有关证书。

5.因合法用途需对计算机程序做出备份的,不能侵犯版权。

第二十四条 上级对下级软件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级软件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进行自查。内容主要包括:

1.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2.软件资产年度计划与执行情况;

3.软件资产台账管理情况;

4.软件资产使用情况;

5.软件资产处置管理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除在全集团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软件资产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外,还依据《XX集团公司机关经济处罚(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执行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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