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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二公司税务管理办法

2019-01-11 12:07:41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管理,是指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涉税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优化税务管理流程,有效管控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税务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依法进行税务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和履行社会责任。

  (二)建立纳税事前预测、事中跟踪、事后评价机制,将税务管理融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流程,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三)合理运用国家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四)建立完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税务管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税务风险。

  第四条  税务管理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管理工作。

  (二)效益性原则。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税务筹划,科学制定税务管理工作方案,有效利用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三)分工合作原则。税务管理涉及各个业务领域,各单位应建立跨部门分工协作的税务管理工作机制,从业务前端抓好税务管理,降低公司涉税风险。

  第五条  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办法,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税务管理职能职责,规范税务管理业务流程,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合理进行 ……此处隐藏18490个字…… 相关责任人处以扣减不能抵扣金额5%的绩效工资,最高限额2万元,其中直接经办人承担40%,财务主管承担35%,单位领导承担25%。

  3、对违反增值税预缴管理、纳税申报管理规定而产生的处罚、滞纳金以及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扣减不能抵扣金额5%的绩效工资,最高限额2万元,其中直接经办人承担40%,财务主管承担35%,单位领导承担25%。

  4、对违反税务备案、特殊税务事项管理、税务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减500元-2000元的绩效工资。

  5、对于在税务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根据《公司职工行为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六十六条  对在纳税筹划、政策利用、风险防范等税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成功通过申请税务优惠和减免为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对上述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以资鼓励。对公司做出贡献形成经济利益流入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已实现贡献金额的5%调增一次绩效工资,最低限额200元/人,根据各自贡献提出奖励申请,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发放。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下发后,如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对税务管理要求有变动,公司将以最新政策为准并结合实际执行情况修订完善。

    第六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进行解释。

  第七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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