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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2019-11-14 15:12:14企业管理
工程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管理创新能力,激发管理创新热情,依据《中国工程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结
工程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管理创新能力,激发管理创新热情,依据《XT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以下简称“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理论和管理工具,借鉴和吸收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成果或根据企业自身管理实践总结提炼出的成功管理经验,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经实践检验或认定的、有价值的、可复制的和可推广的管理成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立“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XT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评审委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

第六条 评审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管理者代表任副主任,评审委成员由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评审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负责审定上报股份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课题及成果,审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制度、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

第八条 评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XT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制度;负责拟制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主题及选题参考;负责拟制集团年度管理现代化创新课题计划;负责督促集团年度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课 ……此处隐藏3324个字…… 新成果的发布与奖励

第二十三条 经评审委批准的创新成果将在集团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要陈述申诉理由、具体意见;单位异议要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个人异议要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第二十四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成果,由评审委予以发布。

第二十五条 集团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分为一、二、三等。其中,获奖课题成果原则不超过当年度课题计划中课题成果总数的70%,一等奖比例原则不超过课题计划中课题成果总数的25%。集团公司将推荐一等奖课题成果参与XT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评审。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相关课题成果荣获XT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7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具体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获得XT公司或国家级奖项的,其奖励兑现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奖。上述奖励纳入工资总额预算,集团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所获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拨付;子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所获奖励按照上文奖励标准自行拨付。

第二十七条 获奖创新成果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经查实,将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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