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投资经营

投资经营

油品及沥青协同经营工作管理办法

2020-07-10 10:04:04投资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油品及沥青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强化油品及沥 青资源掌控能力,提升集团公司整体经营水平,某央企制定了油品及沥青协同经营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优势,促进各经营单位优势互补、 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扩大销售规模,降低采购成本, 进一步规范油品及沥青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强化油品及沥青资源掌控能力,提升集团公司整体经营水平。

二、责任主体

(一)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是集团公司油品及沥青业务集中 采购供应协调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二)中石油铁建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是油品及沥青集中采购供应项目的主体单位。

(三)集团公司能源与物流事业部、其他子公司配合油品公 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业务。

三、职责定位

(一)集团公司

股份公司投资类项目,由集团公司统筹部署,原则上由油品 公司直接对接。

(二)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

1.股份公司系统内招标项目,由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安排, 统一协调、部署油品及沥青集采和工程物流业务。

2.落实集团公司部署。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牵头组织、参与 重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投标工作,指导并督促各经营单位积极 开发系统外油品及沥青市场。

(三)油品公司

1.落实集团公司及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部署,集中区域资源 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产品质量、优化物流配送,确保所有 油品及沥青集中采购供应项目平稳供应。

2.开发系统内油品及沥青市场,做大做强油品专业资质。

(四)集团公司能源与物流事业部、其他子公司

1.按照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统一协调安排,推动油品及沥青 集中采购供应工作。 ……此处隐藏1046个字…… 品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名义参与油品、沥青投标和签订供应合同。

(四)合同评审

除油品公司外,其他经营单位拟签订的油品及沥青采购、供应合同均须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评审。

(五)组织供应

各经营单位应科学制定物流配送措施,保障现场供应。

(六)报表制度

各经营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将报表报送至新型业务经营指挥部。

具体表格见附件。

六、其他

(一)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油品及沥青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