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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区域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2-05-24 21:17:41投资经营
为规范全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合理评价区域经营工作成效,制定本区域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合理评价区域经营工作成效,制定本区域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与公司《经营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每年度下发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经营指标考核责任书》等相关文件配套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为加强对公司区域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设立区域经营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经营部相关负责人员担任。区域经营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公司经营部。

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文件;协调解决考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奖励通报。

考核办负责起草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拟定各单位年度经营计划,统计各单位经营承揽数据;组织各单位按时报送项目标前收益率;汇总分析相关数据;计算奖金;起草下发奖励通报。

二、考核办法

区域经营工作绩效考核采用指标考核和一标一奖方式奖励,按照公司奖励文件统一发放。

(一)指标 ……此处隐藏2581个字…… 揽费用比例过高,将酌情核减或不予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因在建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因安全、质量、工期、信访等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导致行政处罚、各类停标或退出市场的,区域责任领导及区域经营经理与责任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取消责任人当年公司及集团公司评优评先资格,并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2、项目末次考核认定净亏损的,除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将扣回该项目一标一奖的相关责任人员(含区域责任领导及区域经营经理)的奖励。

3、指标考核奖励及一标一奖每年年终完成考核后兑现。

4、对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任务指标80%的区域经营经理进行调整。

5、区域经营联络员由公司经营中心会同区域责任领导按年度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将进行调整。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以往文件内容有所冲突,以本办法内容为准。公司经营[2019] 9号文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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