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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三公司国内营销工作超额重奖实施办法

2018-06-22 12:53:10投资经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规模,持续提高经营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公司2017年度工作会议关于营销工作要实施超额重奖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公司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规模,持续提高经营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公司2017年度工作会议关于营销工作要实施超额重奖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超额重奖对象为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并达到一定额度的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凡满足奖励条件的,按公司超额重奖的奖励标准获得奖励。

第三条 超额重奖条件、奖励标准的设置及分配原则保持相对稳定,由公司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超额重奖条件原则上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按照当年年度计划再增加系数进行设置。

第二章 奖励条件

第五条 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超额重奖条件为: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新签合同额(超额)计划,超额计划为公司下达的新签合同额的1.4倍设定。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六条 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奖励标准以实际完成新签合同额为基数,每亿元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

第四章 奖金分配

第七条 获取超额重奖的奖金分配要坚持按劳取酬的原则,根据员工的贡献度来确定分配。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获取超额重奖的奖金,原则上按主任(负责工作的副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后勤人员(4:3:2:1)的比例自主组织分配。

第八条 公司经营开发部获取超额重奖的奖金,按照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超额重奖奖金总额的70%提取,奖金分配由经营开发部根据贡献度大小、岗位、业绩考核自主组织分配,此项费用从公司经营开发费用中列支。

第九条 每年一月底前,由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提交上年度超额重奖奖金分配申请,报公司经营开发部审核,经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联签后发放 ……此处隐藏655个字…… p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超额重奖的考核及实施工作由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用于奖励的奖金由公司经营开发费用列支成本。

第十一条 各区域生产经营指挥部、事业部的超额重奖奖金具体分配方案需报公司经营开发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解释。

2017年度超额重奖办法计算表 序号 单位 2017年度计划

(亿元) 超额重奖条件 超额重奖最低标准( 实际新签合同额为基数,每亿元奖励1万元)

(万元) 总额

(亿元) 其中:国铁及投资以外的合同价值(40%)   (亿元) 1 新疆生产经营指挥部 25(含投资类

10亿元) 35 14 35 2 广西生产经营指挥部 25(含投资类

10亿元) 35 14 35 3 陕西生产经营指挥部 8 11.2 4.5 11.2 4 江苏生产经营指挥部

(含上海) 9 12.6 5.1 12.6 5 湖南生产经营指挥部 4 5.6 2.3 5.6 6 成都事业部(川藏地区) 7 9.8 4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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