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员岗位培训手册
项目安全员岗位培训手册
一、安全员岗位简述
1、对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本企业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强制性标准、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2、对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各级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单位、施工生产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履行安全质量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3、依据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专项技术方案等事项,对项目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
4、负责跟踪验证安全、质量、环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5、定期搜集、分析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运行动态信息,编辑、发布检查通报。
6、落实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方面的日常业务工作。
7、参与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效文件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此处隐藏5996个字…… 使用及事故记录; 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8、项目部及各单位驻地应设机动车进出限速标志,警示驾驶人员减速行驶;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作业行驶速度不得大于XX公里/小时。
9、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交警部门迅速报案并做出应急处理,同时向车辆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10、依据交警部门事故定责,单位负主要责任的,公司列事故单位交通事故;场内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列事故发生单位责任。
(六)伤亡事故与险性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发生伤亡事故与险性事件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内部快报:伤亡事故或险性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或险性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在1小时内报送子(分)公司安质部,子(分)公司安质部接到快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事故、事件发生2小时内报送集团公司安质部。同时,以短信方式(包含:承建单位、项目名称、事故或事件简略经过、事故损失、外界影响)在0.5小时内报送子(分)公司安质部,子(分)公司安质部在1小时内报送集团公司安质部。
3、对伤亡事故与险性事件统计报告工作中发生的错(漏)报、迟报和隐瞒的现象,按《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严肃查处。
4、发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