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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揭榜挂帅”实施办法

2023-12-28 09:18:54人力资源
集团公司"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用平台吸引人,用真诚凝聚人,用事业造就人,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用"人才链"衔接"创新链"驱动"产业链",为XX

集团公司"揭榜挂帅"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用平台吸引人,用真诚凝聚人,用事业造就人,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用"人才链"衔接"创新链"驱动"产业链",为XX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揭榜挂帅"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揭榜挂帅"坚持以结果论英雄,不设门槛、充分赋权,充分挖掘有思想、有干劲、有能力的"潜力股",勇挑发展"大梁"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揭榜挂帅"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员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担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揭榜挂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分别成立"揭榜挂帅"领导小组,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揭榜挂帅"岗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和各用人单位结合发展需要,梳理关键岗位清单或项目清单,定期或不定期面向集团系统内部或社会发布榜单公告,招贤揭榜。

第四章"揭榜挂帅"范围

第八条面向集团 ……此处隐藏3121个字…… p>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揭榜挂帅"工作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目标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有关目标任务作为验收重要依据。过程管理由依托有关单位负责,安排专人跟踪了解工作动态,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按照目标任务分阶段有序推进。

第十五条"揭榜挂帅"实施期内,相关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在1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审查后做出决定。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集团公司审核后,报送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按照年度组织"揭榜挂帅"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重点围绕自主创新、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合作交流、成果转化等进行考核。考核注重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相关负责人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并附相关印证材料。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组,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完成既定各项指标的视为通过验收,否则视为未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取消有关待遇,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揭榜挂帅"。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提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最长可延期一年验收。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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