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专用电脑管理办法
〔...〕工作专用电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以下简称"集团")工作专用电脑(以下简称"工作电脑")的配置、使用、维护及信息安全管理,确保集团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保障数据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并满足集团多元化业务(涵盖煤炭生产、高新技术材料、矿用设备研发制造、农业、新型建材、民爆及医疗康养等)的特定需求,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由集团出资购置、配备给员工用于处理公务的计算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及图形工作站。集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经批准的第三方服务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权与管理职责
集团配备的所有工作电脑,其所有权归集团所有。集团信息技术部是工作电脑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以及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行政或综合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工作电脑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资产登记、领用、发放、回收及日常维护协调工作。
第二章电脑的配置与申领
第四条配置原则与标准
集团基于"按需分配、标准先行、保障重点、成本可控"的原则,对工作电脑进行分类分级配置。
1.标准化配置:针对从事常规行政、人事、财务、销售等办公任务的岗位,配备标准化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此类配置旨在满足日常办公软件、企 ……此处隐藏5075个字…… 离职时,必须向所在单位行政或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工作电脑的归还手续。
2.行政或综合管理部门在接收电脑后,需检查设备外观及配件是否完好,并通知信息技术部对电脑进行数据清理和系统恢复。
3.确认电脑及数据交接无误后,相关部门方可为人事部门出具《办公物品交还确认单》,作为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的必要凭证。
第十三条报废与处置
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完全损坏无法修复的工作电脑,由信息技术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报废申请,经审批后进行资产核销。报废电脑在处置前,必须由信息技术部负责拆除硬盘或对硬盘进行多次、不可逆的数据销毁操作,确保集团数据信息绝对安全。处置过程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十四条责任界定
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集团电脑资产损坏、丢失,或导致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安全事件的,集团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使用人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奖励与惩罚
对在工作电脑管理、信息安全防护等方面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员工及部门,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解释与修订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集团信息技术部。随着技术发展和集团管理需求的变化,信息技术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适时修订。
第十七条生效
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