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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规划

鞍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05-24 00:04:59战略规划
鞍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中办发﹝2020﹞3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号)的总体部署,落实2021年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形成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XXX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聚焦创新发展、数字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健全X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探索符合立山实际的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抓重点、补短 ……此处隐藏11908个字…… 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有利于降低改革成本、加快改革步伐出发,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股权转让、土地处置、项目审核、金融支持、社会保障、职工安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全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深化改革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本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对各项重点改革工作明确每年度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以改革方法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正确改革方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赋予各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推行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完善和落实情况,列为各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强化国有企业改革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综合和经营业绩考核,并与薪酬分配密切挂钩,调动激发企业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强督办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营造良好氛围。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除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事项外,鼓励企业家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合理划定容错界限,对企业家在推进改革特别是在创新和探索性较强领域中出现的非主观过失,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容错。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解决改革政策,及时公布改革进展,积极宣传典型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改革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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