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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公司设置专业化分公司专职安质部长的实施意见

2018-10-03 13:59:21人力资源
为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专业化分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发挥其安质部的监督管理作用,现要求各专业化分公司必须设置专职安质部长,并于9月1日起开始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工作

为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专业化分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发挥其安质部的监督管理作用,现要求各专业化分公司必须设置专职安质部长,并于9月1日起开始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工作。

1、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必须专职从事安全质量工作,不得兼任或从事职责以外的工作。

2、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作为专业化分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安质部长,或代管项目安全质量工作。

3、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要经常对本单位管理的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指导项目开展岗前、岗中各类安全质量培训工作,督促项目按照建设单位、上级单位要求开展各项安全质量工作。

4、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业务归公司安质部指导管理,人员变更须经公司安质部审查通过后,方可调整变更。

5、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日常工作受专业化分公司和公司安质部双重领导。

6、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每周五结束前向公司安质部汇报对项目的检查情况。

7、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督促项目及时整改和回复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拒不整改或延迟整改的项目向公司安质部反馈。公司安质部有义务协助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督促项目按要求整改。

8、公司安质部建立全公司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档案库,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每月逐项目上报安全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包含检查问题、现场照片和整改回复。

9、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按月编制下月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经公司安质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安质部汇总分析各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安全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公司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时安排和调整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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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专业化分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发挥其安质部的监督管理作用,现要求各专业化分公司必须设置专职安质部长,并于9月1日起开始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工作。

1、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必须专职从事安全质量工作,不得兼任或从事职责以外的工作。

2、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作为专业化分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安质部长,或代管项目安全质量工作。

3、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要经常对本单位管理的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指导项目开展岗前、岗中各类安全质量培训工作,督促项目按照建设单位、上级单位要求开展各项安全质量工作。

4、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业务归公司安质部指导管理,人员变更须经公司安质部审查通过后,方可调整变更。

5、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日常工作受专业化分公司和公司安质部双重领导。

6、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每周五结束前向公司安质部汇报对项目的检查情况。

7、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督促项目及时整改和回复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拒不整改或延迟整改的项目向公司安质部反馈。公司安质部有义务协助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督促项目按要求整改。

8、公司安质部建立全公司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档案库,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每月逐项目上报安全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包含检查问题、现场照片和整改回复。

9、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按月编制下月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经公司安质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安质部汇总分析各专业化分公司安质部长安全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公司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时安排和调整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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