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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局二公司服务性劳务人员管理规定

2018-08-30 09:29:01人力资源
1.目的     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项目成本管控,保证施工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规避公司用工风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项目服务性劳务人员日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结合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服务性劳务人员(含外聘、返聘,不包括实习生及由公司统一分配并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人员。) 3.使用前提条件     公司各单位可通过劳务用工形式对项目临时性、服务性岗位需求进行补充。服务性劳务

  1。目的

  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项目成本管控,保证施工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规避公司用工风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项目服务性劳务人员日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结合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服务性劳务人员(含外聘、返聘,不包括实习生及由公司统一分配并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人员。)

  3.使用前提条件

  公司各单位可通过劳务用工形式对项目临时性、服务性岗位需求进行补充。服务性劳务人员主要用于满足施工生产的辅助性岗位及后勤服务岗位,如司机、厨师、保洁、门卫等,其他涉及生产、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原则上不应使用服务性劳务人员。

  服务性劳务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4.使用程序

  公司范围内服务性劳务人员必须先上报公司审批后再使用;服务性劳务人员须与集团公司合格名录中的劳务公司(协作队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司各单位工作,禁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直接与服务性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单位使用服务性劳务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数量10%;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真实有效,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使用管理

  服务性劳务人员日常管理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应指派专人每月核查服务性劳务人员合同签订情况及其有效性。合同期满,应主动办理续签或清退手续,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服 ……此处隐藏604个字…… 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有无在公司范围内的工作经历 二次使用的,应在简历中详细列出使用的工程项目及时间 家庭情况 父亲   工作单位   母亲   工作单位   配偶   工作单位   子女     简

 

历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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