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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局培训酬金支付标准及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

2018-06-20 08:42:02人力资源
为适应集团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发和挖掘企业内部培训资源和潜能,全面调动兼职培训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能力强健的培训师资
为适应集团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发和挖掘企业内部培训资源和潜能,全面调动兼职培训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能力强健的培训师资队伍,促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重新制订集团公司培训酬金支付标准及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如下:

1.适用范围和要求:

1.1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类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培训师、考务人员和课程开发人员以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

1.2培训师往返教学点的交通费,住宿费由培训组织实施单位据实报销。

1.3培训班指定的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考核及培训组织管理,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价,负责培训班资料建立。

1.4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聘用的裁判员、考评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参与完成理论、实作试卷命题、监考阅卷、实作项目考核评分等工作。

1.5职业技能竞赛表彰奖励设团体奖、个人奖。

2.内部培训师授课酬金:

2.1课酬基准:初级内部培训师每课时150元、中级内部培训师每课时220元、高级内部培训师每课时350元、资深内部培训师每课时500元。

2.2课酬计算:根据内部培训师授课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优秀”的,按课酬基准的100%支付;结果为“良好”的,按课酬基准的90%支付;结果为“合格”的,按课酬基准的80%支付;结果为“不合格”的,按课酬基准的50%支付。

2.3计发条件:必须是列入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内的班次或经批准的计划外班次,授课时间按1天8课时计算(每课时45分钟)。

2.4聘请未取得内部培训师认证资格的企业员工授课 ……此处隐藏1472个字…… 0元/门支付课程开发费用。集团公司每两年组织一次微课评选,按照内容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由集团公司分别按1500元/门、1000元/门、500元/门支付课程开发费用。

2.8其它培训相关酬金标准:理论考试监考费100元/人.场(每个考场安排2个监考人员),实作考试(含竞赛裁判员、考评员)考务费80元/人.小时,阅卷费4元/份,班主任津贴100元/天。

2.9以年薪制发放薪酬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内部授课不得领取课酬。

2.10外聘培训师酬金标准。根据授课内容的难易度和专业技术含量,参照市场通行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外聘培训师酬金标准控制在8000元/天之内,凡超过此标准必须由集团公司培训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各子(分)公司外聘培训师酬金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奖励

3.1综合类竞赛前3名,专业类竞赛第1名依据《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XT一人〔2018〕59号文件)中的标准进行奖励。

3.2综合类竞赛第4-10名的获奖选手,以3000元为基数,按名次降序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300元;专业类竞赛第2-5名的获奖选手,以3000元为基数,按名次降序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300元。奖励名额根据参赛单位、参赛人数、工种、类别的不同具体确定。

4.其它

4.1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因集团公司尚未组织内部培训师资格认证,为保证平稳过渡,本标准第2.4款所规定情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内企业员工兼职授课酬金标准比照初级内部培训师;原XT一人〔2015〕253号文件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废止。

4.2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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