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我局消防工作始终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民政系统2018年度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2018年初,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局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对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的消防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其中特别突出对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下发了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的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6月初,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全市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做出工作部署,立即制定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福利机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从整治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检查、……此处隐藏2965个字…… p> 我局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要求县(市、区)对未经审批、无证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进行执法检查,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改的整改,督促其达到设立许可条件。依法将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作为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前置条件,并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防止机构因建筑设施存在隐患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收监督检查。经过严格审核审批,今年**市**老人护理院获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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