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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市政工程分公司工程项目班子薪酬管理办法

2019-09-17 15:31:40人力资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八局集团加强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和《关于完善薪酬考核有关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XT八局集团加强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和《关于完善薪酬考核有关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对项目管理行为、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项目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对项目班子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条 项目部班子成员实行年度绩效清算考核和期末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期薪管理分配制度。项目班子薪酬由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利润奖励及经公司同意予以发放的其它各项奖励四部分构成。

第四条 年度按照市政分公司项目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下达考核指标,作为年度(半年)和项目期末绩效考核依据;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基于项目全周期的《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书》(以下称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期、安全、质量目标;

二、利润目标、责任成本;

三、财务指标考核;

四、风险抵押和超额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

五、竣工决算、完成审计和兑现的时限;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和项目部以保证责任书的严肃性为原则,按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与兑现薪酬,未按责任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领导班子的绩效薪酬将经过薪酬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兑现。

第二章 考评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以总经理为主任,分管劳资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为副主任,组员由公司其他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主要负责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主要职 ……此处隐藏7160个字…… 时间滞后、资金回收滞后,项目完工清算时,可酌情扣减超额利润奖。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项目领导班子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期末考核兑现或超额利润兑现时,均须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核定项目责任成本、计算目标利润时,必须将依据本意见所支出的薪酬计算在内,列项目成本。

第三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计算项目班子绩效薪酬的依据。

二、作为项目班子成员职业发展、提拔任用、工作调整、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部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总结本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四、作为公司完善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年末根据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核实项目营业收入对班子成员的基薪进行清算。营业收入达到90%以上,不进行清算;营业收入完成90%以下,基薪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术语释义

一、责任成本:指公司核定的成本支出目标,包括项目的直接成本、各种税费、现场管理经费。

二、目标利润:指项目预算施工产值减去责任成本后的余额。

三、现场管理经费:指项目部发生的与企业管理费用支出口径相同的各种支出。

四、超额利润:指项目实际实现的利润扣除政策性调差所产生的利润后大于目标利润的部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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