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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工程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22-05-25 11:11:45公司治理
工程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促进T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 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关于组织建设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2018〕42 号)、《J股份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按照建立X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遵守国家党内法规制度、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集体决策原则。公司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就“三重一大”事项分别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三)民主决策原则。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四)科学决策原则。健全议事规则、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职能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rdquo ……此处隐藏5878个字…… 行督办。

第四章  组织、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五条 公司纪委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对公司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第十六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予以监督。

第十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应当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应当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十八条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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