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D、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2017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xx省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办发电[2017] x号)要求,特制定xx州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XX、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 ……此处隐藏8601个字…… 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州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县市、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州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xx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7月15日前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 人: 州安监局 喇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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