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
2017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质安司《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7〕19号)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的通知》(渝安办〔2017〕43号)工作安排,市城乡建委定于6月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督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市城乡建委成立了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此处隐藏3011个字…… 导,周密部署。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精心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组织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日等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建筑工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开展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全行业营造出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信息的跟踪和采集整理,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本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送住建部质安司和市政府安委办。
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