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鄞州区安委办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7】6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意识,现就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D、国务院和XX、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为主题,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紧紧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此处隐藏2617个字……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紧扣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充分保证人力、物力,确保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主题,各企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本着“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原则,结合施工企业特点,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要结合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全面深入地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四)要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工作方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并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活动结束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建议长效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