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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管理办法

2020-12-15 08:00:00安全生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财产损失或次生灾害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企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财产损失或次生灾害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企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响应程序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项目部(指挥部)和子(分)公司联合完成,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项目部(指挥部)、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联合完成。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安质部。

  1.5工作原则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级管理、政企结合,属地为主、规范有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发生突发事件后,按事件等级(等级划分同 ……此处隐藏11204个字…… 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股份公司反馈社会治安事件(案件)信息,要求信息真实、迅速。

  负责部门:保卫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4.5.5处置结束

  待当地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确保事件发生地区稳定时,结束治安事件(案件)应急响应。汇总治安事件(案件)信息,总结经验,制定相关预防措施。

  负责部门:保卫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完成时间:维稳结束后一周内。

  5说明

  突发事件,本文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事件。主要包括:坍塌、突水突泥、触电、高坠、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爆炸(火工品、瓦斯、压力容器)、铁路交通事故、火灾、中毒、传染疾病、职业病和自然灾害(地震、台风、雷电、泥石流、洪水)社会治安等。

  突发事件按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等级划分同“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本文中的施工现场主要包括:隧道、桥涵、路基、铁路轨道、城市轨道、工业与民用建筑、营业线及行车、四电、给排水等工程施工现场。

  6附则

  6.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集团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应急响应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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