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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工程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2020-07-01 14:37:55党建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程局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及国资委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集团公司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X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XXX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内容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原则上,集体学习范围可扩大至相关部门正职;以专题讲座和辅导……此处隐藏3124个字…… 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典型经验。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或者内部通报等方式,及时报道本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情况。每年1月向上级党委报送上一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每年度,党群工作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所属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有关情况通报。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要强化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问责。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力的情形主要有:未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学习计划但执行不力;集体学习研讨未达到学习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报送、备案;学习秘书配备不到位;学习档案、考勤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等。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学习,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要时刻具备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对授课人员和讲授内容严格把关,防止学习授课过程中出现错误倾向并产生恶劣影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委授权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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