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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局员工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

2020-06-04 10:57:10人力资源
为进一步推动员工挂职锻炼,促进员工增加阅历,开阔视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工程局制定了员工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员工挂职锻炼,促进员工增加阅历,开阔视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国资委有关精神和股份公司领导人员及员工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员工挂职锻炼,是指员工在不改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情况下,由组织选派到其他单位担任一定职务,进行实践锻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和所属单位。

第四条员工挂职锻炼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 下,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党委干部)部门是员工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挂职员工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端正;自我要求严格,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

(二)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身体健康。

(四)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副职、所属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副职及相同职级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二级机构负责人、所属二级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三级公司领导人员及相同职级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员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六条挂职员工选派的对象主要是德才兼备、 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缺乏基 ……此处隐藏3129个字…… 情况,派出单位要及时报组织选派工作的人力资源(党委干部)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员工挂职锻炼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选派员工挂职锻炼由各级党委及其人力资源(党委干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不得多头选派和重复选派。

(二)派出单位应如实向挂职单位提供挂职员工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挂职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有关材料。

(三)挂职员工要自觉服从挂职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挂职锻炼岗位。

(四)挂职员工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及保密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立挂职员工退出机制,对因身体状况、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挂职的,或只挂名实际不履行挂任职责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换。挂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严肃处理并终止挂职。

第二十三条各级党委及人力资源(党委干部)部门要 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挂职锻炼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从股份公司派出,执行援疆、援藏、扶贫挂职任务员工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援疆、援藏、扶贫挂职的政策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部委、 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要.求,由股份公司派出挂职的员工,以及国家有关部委、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派往股份公司挂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XX公司机关、XX工作人员的挂职锻炼,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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