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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2020-06-07 17:54:26财务审计
为规范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经营绩效,工程建二十四局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经营绩效,根据《××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是指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其所任职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指公司下属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合肥、淮南等专业化分公司负责人。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组织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采取内部 审计、委托审计、联合审计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适当的方式组 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接受委托承担或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独 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八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向审 计部门提交任期述职……此处隐藏6089个字…… 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性质、被审计对象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审计评价;

(五)审计建议;

(六)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党委书记审定签发。必要时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同时审计报告提交委托审计的干部管理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应按照审计整改规定,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审计结果、移交审计发现问题。各职能部门应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审计部。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整改要真实、严谨,禁止虚假整改、书面整改,审计问题整改回复必须经党委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相关事项发生的环境、决策的程序等实际情况进行责任界定。对审计工作中查实的违反国家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在投标、前期策划、组织施工、工程收尾中因决策和管理失误等主观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发现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时,应当报告主要领导,并移送纪委处理。

第三十条 审计完成后,按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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