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

工程局财务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2020-05-03 08:30:20财务审计
资金集中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大型央企都会制定资金集中管理方案,发挥全系统资金统筹调配优势,进一步提升资金集中管理水平,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系统资金统筹调配优势,进-步提升资金集中管理水平,提高中国XX(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集中管理,是指系统内各级资金集中管理组织机构,依托商业银行及中国XX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业务系统,集中整合所属各级次资金头寸,实现资金统筹运作、集中管控、统一规划的管理模式。《中国XX总公司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XX财[2012]44号)明确的各类企业虽不拥有所有权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股份公司建立境外财资中心推进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财资中心与财务公司及各单位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开展境外资金结算与归集业务,具体细则另行制定下发。

第四条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三不变”原则,即所有权不变、收益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集中主体不垫款;

(二)以财务公司为核心平台集中原则,开户、结算与集中业务全面向财务公司转移,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内部金融服务平台职能,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集中管理水平;

(三)严控风险原则,资金集中业务应依法合规、严格管理、保障周转、加强监控、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资金部是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全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检查、 ……此处隐藏3052个字…… 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报告数据错报瞒报等事项,将对相关单位及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各成员单位(含财务公司)应结合本办法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金集中管理预算及考核细则,建立对所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单位及人员积极性,提高整体资金集中管理水平。

第五章核算与报表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执行股份公司统一制定的会计核算制度,真实记录、完整反映、全面监督货币资金动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单位和.上级资金集中管理机构提供信息报表、报告。

第二十三条财务公司应持续加强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优化网络与结算平台功能,准确、及时、完整核算各成员单位账户信息,建立企业表内资金及代管特殊资金等表外资金分开核算、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向股份公司上报业务报表、报告,特殊事项、关键事项、重大事项等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报告。

第二十四条股份公司财务资金部对各二级集团公司资金报表资料进行收集和台账登记,并通过核对上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上报的资金集中管理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