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XXX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集团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企业、各部分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此处隐藏9754个字…… 员工给予激励奖励。第七章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将合规制度、风险预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四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以通过审查合规报告、现场检查或根据需要委托外部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加强对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集团公司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集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