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国企工程局诚信合规政策与程序
工程国企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合规政策与程序主要包括十四章,集团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高度重视并承诺遵循法律法规和本政策。集团的全体员工在履行职责时有义务了解并遵守本政策。本政策适用于集团的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及集团控制的实体。在与政府机构、其他实体的交往过程中,同样应遵循本政策。其他相关制度与本政策不相符时以本政策为准。
主要包括:前 言 ,第一章 不当行为的禁止
第一节 回扣、贿赂及报酬 //第二节 欺诈、共谋及胁迫 //第三节 涉及政府官员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 合规领导小组和首席合规官
第一节 合规领导小组//第二节 首席合规官//第三节 合规联席会议
第三章 业务伙伴尽职调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二节 尽职调查//第三节 尽职调查的豁免
第四章 商业活动中的反贿赂和反欺诈防范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处理//第二节 资料信息的提供 //第三节 招投标管理//第四节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监督
第一节 及时报备//第二节 业务伙伴再认证//第三节 审查支付//第四节 处理结果//第五节 存档
第六章 特殊支出
第一节 礼品与招待//第二节 捐款和赞助//第三节 好处费
第七章 人事
第一节 人事选拔//第二节 与前政府官员的关系//第三节 员工考核
第八章 账簿与档案
……此处隐藏13909个字…… 员在调查过程中有权约谈涉事人员、业务伙伴和集团员工以外的第三方,并收集相关文件等书面证据。第八十条 纪委或首席合规官可在必要时联合审计等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专项合规审计。
第八十一条 举报调查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对于复杂、涉及面广的举报事项,可延长调查时间,但应及时向集团合规领导小组汇报调查进度。
第八十二条 对于可能存在合规风险的行为,即使调查尚未终结,首席合规官有权要求立即暂停该行为。
第八十三条 举报事项调查完成后,纪委或首席合规官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集团合规领导小组审核。经集团合规领导小组审核后,纪委或首席合规官应当将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通知举报人,并执行处理意见。
第五节 对举报人的保护
第八十四条 集团鼓励实名举报,也接受匿名举报。所有举报人的信息都将被严格保密。集团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举报人进行骚扰和报复。
第十三章 违规训诫
第八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政策的行为,集团应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依照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存在违法行为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六条 根据违规人员的职务和违规性质,处罚措施可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执行。根据违规人员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其年度绩效评价、收入及晋升将会受到影响。
每个受处罚的违规员工都需再次进行合规培训。
第十四章 集体行为
第八十七条 集团可通过与商会组织、行业团体、专业协会、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公司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合规管理经验,共同防止和发现不当行为,不断提升合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