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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公司党支部工作条例

2020-11-06 08:00:00党建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支部(含党总支)建设,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要求,修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支部(含党总支)建设,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建设国际化新型综合能源集团X的中坚力量。要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XX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配强一个好书记、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构建一个好机制、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六个一”党支部创建为目标,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按照便于工作、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党员相对集中,单位相对独立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一般情况下,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50人(含50人)的单位,可成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的单位,可成立党总支,成立党总支时,要下设若干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或业务相近单位联合组成党支部;对于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会议,凡有正 ……此处隐藏12366个字…… 行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党支部书记帮助提高或换岗交流,对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第四十八条各级党委要建立基层党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注重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党员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中选拔配备党支部书记,努力建设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党支部书记队伍。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要制定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计划,未从事过党务工作的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进行任职培训。

  第五十条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具备条件的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员活动室。活动室布置要庄重规范,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应制作挂板上墙,配备必要的书籍、电教设施等。

  第五十一条保证党支部活动经费。每年年初,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党委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同时提出党支部年度党务活动经费计划,报本单位党委审定。经本单位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审查意见,从本单位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党支部(党总支)。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以往有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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