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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工程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0-06-11 08:55:43党建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班子、领导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工程建某局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各级班子、领导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和.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股份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 ……此处隐藏4542个字…… 子及其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本单位或分管领城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

(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疏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不严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下属问题频发的。

(八)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单位短期连续发生重大腐败窝案、串案,或对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

(十)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犯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十一)领导班子成员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十二)其他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针对上述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 例》和股份公司《XX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取消单位、党委和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党(工)委、纪(工)委及其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 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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