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2018-09-15 18:24:12党建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工程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XZTX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则》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XT一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和坚持……此处隐藏4801个字…… 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应在会后10日内,将会议有关情况及时向派出单位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反馈。
第二十四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和坚持对下级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制度。对开得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和总结;对走过场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责令其重新召开;对未经同意不按期召开或开得不好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提出批评,促其改进。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以组织部门为主。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