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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司法部门关于行政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调研

2021-01-01 00:00:00调研报告
司法部门关于行政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调研

*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梳理和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等执法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运动式、“一刀切”执法主要表现形式、出现领域及危害

所谓运动式执法,是指执法机关为解决某一领域内突出存在的问题而通过集中优势人力物力,对某一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搞“大会战”,用“拳头”攻势来进行“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一刀切”执法,是指执法完全不顾及实际情况,在执法过程中用同一方式处理同一问题,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不考据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及惩戒教育,按照同一标准、原则进行处罚或强制的执法方式。

近年以来,一些地方存在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尤其出现在拆除违法建筑、土地征收、环保、安全生产等执法领域最为集中,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行政执法事件不报告,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 ……此处隐藏2824个字…… 规律的长效执法机制。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渎职、行政不作为官员的问责力度,避免为谋求政绩搞运动式执法而忽略日常执法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考评机制,提高公职人员的日常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三是明确各执法部门的管辖范围和权限职能,改变过去在打击违法行为活动中产生的“多龙治水”、“谁都管、谁都不管,谁都管不好”等种种弊端,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以及抽查等形式,确保执法的长期动态效果。

(三)整合各级组织和社会力量。充分依靠新闻媒介、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等为政府分忧,形成多元监管的治理机制。社会作为各种力量共同活动和博弈的场合,社会治理不应是政府的单方面的事情。现代治理理论认为,“社会治理应当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定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基础之上的合作”。暴风骤雨的运动式执法排除了政府之外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可能,在这种情形下是很难取得良好治理成效的。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和重视社会力量对现代治理的积极作用,构建多元的治理机制。

(四)执法必须坚持的原则。要坚持持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特别是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加大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力度,行政争议就会大幅度减少。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的每一个领域,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必然会得到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减少矛盾产生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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