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问题研究
胡巍
【摘要】农村宅基地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农民集体财产。2016年,国家安排部署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举措。“民之所呼,必有所应”,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从百姓需求出发,从百姓最关切的问题出发,切实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产权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比如“户”的认定、自发移民、规划等手续缺失、多(高)层多户农民住宅确权登记问题等,因相关政策依据缺乏,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直接影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若干化解措施,希望对化解农村宅基地疑难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登记问题;策略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2.01.055
引言: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确权登记到“户”。各地在确权登记实务中,大多以公安户籍信息作为“户”的认定依据,这种认定方式对于登记机构来说操作简便。但是完全按照这种方式,会导致很多村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比如个别地区落户需要宅基地证书,而登记机构确权登记需要户口簿,互为前置,村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在实践中,应灵活掌握,根据当地分户建房的要求,对于分家析产合住或另行分 ……此处隐藏7749个字…… 记。
结语:
土地和房屋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而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居住权最重要的土地类型。宅基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立法导向的不明確、乡村社会在经济发展浪潮下发生的转变、政府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农村宅基地登记成为老大难问题。本文以宅基地登记为出发点,对当前学界中探讨的宅基地的登记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发现目前宅基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因此,文章从多角度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迟迟不能完成的原因,并从现实问题的解决、法律制度的完善、管理制度的重建来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的保障提供一些建议,以达到可以解决一些实际工作难题,促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逐步正规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明国,韩自强,张帮寨.广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实践[J].安徽农学通报2021(19):107-108.
[2]梁丽,梁平.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相关问题浅析[J].城乡建设与发展2021(14):262-264.
[3]王丁,刘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及进一步变迁的路径选择[J].发展研究2021(11):29-35.
[4]郭俊敏.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的成效及其借鉴[J].农业经济2021(12):43-45.
[5]杨静,骆秀芳.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困境和破解之道[J].不动产登记2021(28):44-46.
[6]范飞.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华北自然资源2021(06):127-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