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森先进事迹
李林森先进事迹
篇一: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
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最新心得
----------杨春鸿 李林森同志生于1969年,宣汉县红岭乡人,先后担任宣汉县三河乡副乡长、乡长,东林乡、五宝镇党委书记,宣汉县副县长,万源市委常委、副市长,于2006年11月担任万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1年7月31日,年仅42岁的李林森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辞世。李林森同志是全国全省“创先争优”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习的榜样。
通过对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让我深刻感受到在李林森同志身上体现出来的共产党人的光辉本色。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得知其感人事迹之后,立即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李林森同志是一位公正廉明、无私奉献,愿为党的事业燃尽生命之火的基层组织部长。李源潮部长的批示是对李林森同志的高度概括性评价,认真领会,就是愿 为党的事业燃尽生命之火的持续热情和公正廉明、无私奉献的无限忠诚,这恰恰正是我们必须学习、继承和发扬的。
1、学习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担任组织部长后,李林森便积极走访调研,定期履职巡查,掌握领导干部履职、班子运行和后备干部情况。在他身患肝癌、肺癌近三年来,强忍癌症晚期及多次高难度手术的痛苦折磨,但为了万源发展,为了人民利益,仍然拼命工作,与全市人民同甘共苦、风雨同舟,一起担当、承受压力,忘我地一心扑在本职工作上,直至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仍然把病房当办公室。他说了句:“我不是怕死,不怕取消我的职务,我是怕该做的事没有做完!&rd ……此处隐藏7227个字…… 住在用几根木棒撑起的土坯房,含泪赶紧掏出1000元交到老人手里,并当场表态从代管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1万元,协调相关乡镇、部门解决1万多元,帮助老人修建新房。他得知李代菊一家生活困难正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他马上拿出500元;得知她家房屋被洪水淹了,立即买了3吨水泥搬进她家;自己却东拼西凑20万元悄悄到北京一家医院做肝移植手术,在生命垂危之际,让妻子毅然地将5000奖金交给李代菊用于孩子读书用。他把一生的追求放在为群众得实惠上,用一生践行了“只要生命不结束,服务人民不停止”的铮铮誓言。 学习李林森同志淡泊名利的态度。在有些人眼中,组织部长有权,更不会差钱,而李林森却始终坚守清正廉洁底线,用淡泊名利的态度,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当检察官这份好工作摆在他面前时,他推辞了选择了村官,一扎基层便是十多年;当有人提着现金想当干部时,他拒绝了。他一生生活简朴,为人低调,把人民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恪尽职守,公平公正地为群众选拔干部,自己面临昂贵的治病费用时,不向组织提一点要求,依然埋头工作中。学习李林森,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甘守清贫的态度,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省自身之过,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誉所喜,不为悲所悲,不为利所驱,不为色所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一名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组织部长。 在以后工作中,要深入开展“组织部长下基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学习他眼睛始终“向下”,
多下基层,体恤百姓,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记挂在心,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