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21年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0月20日对中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15日向中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市中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市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2项41个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137项整改措施,并精心组织推进实施,切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经完全落实到位的涉及8个问题的16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的涉及18个问题的35项措施,其他明确到今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或年底“整改落实到位”的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1月21日,市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许昆林书记在市委专题会议上的讲话……此处隐藏31900个字…… quo;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夯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构建层层传导压力、人人都有任务的整改责任体系,不断扩大整改成效。
四是切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统筹兼顾,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8552513;邮政信箱: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电子邮箱:dcc@zjrmfy.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