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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江苏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20-01-01 00:00:00私享空间
                                                        金融网权威发布江苏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更多江苏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导语】20**年度南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160元,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

金融网权威发布江苏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更多江苏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20**年度南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160元,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适当调整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其他政策不变。本期将围绕20**年度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新调整,为大家进一步解读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适度调整基层医院报销比例高

  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两档,在居民住院报销政策的制定上,也体现了高档缴费高档保障的原则,市内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设为两档。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档,因此在住院报销比例的设定上,也作了适度调整。

  经过调整,20**年我市参保居民在市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一级医院(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二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报销2000元,自然分娩报销500元,有合并症或并发症者,按正常住院比例支付。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对于转往市外就医住院的,需要参保居民首先自负一定的比例,转往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省统一规定执行;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 ……此处隐藏2460个字…… 缴费,20**年11月25日至20**年1月10日为个人缴费期,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问:参加20**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交多少钱?

  答:20**年年人基金标准为8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政府补助650元;凡原户籍为南京市以外迁入本区不满十年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城乡居民按年人基金标准全额缴纳,不享受财政补助。凡本区户籍内20**年6月30日前当年出生并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按当年确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凡本区户籍内20**年7月1日后当年出生并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按当年确定的个人缴费标准50%缴纳。

  5、问: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就诊与转诊规定?

  答:20**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参加者转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方可报销,否则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5%,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转院手续。

  6、问: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答: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必须持卡即看即报,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参合者急诊或在区域内或区域外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就诊,应先付全费再到街道合管办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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