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交通事故的五大增长点]导致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
公安部交管局前不久发布了《关于2006年全国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摘其综要: (一)5省市特大交通事故上升,云南居首。 (二)快速路、高速公路事故继续上升。
(三)个人自用机动车肇事增多。
(四)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上升。
(五)傍晚至晚间时段和星期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
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向好转,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大幅下降,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9283人,下降9.4%。但是,必须承认,局势依然严峻,每天还有244人的生命葬送于交通事故。特别是几个与人民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交通行为或领域,俨然成为2006年的事故增长点!
死伤增发五省市
“5省市特大交通事故上升”。云南发生1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增加7起;福建、湖北、重庆、新疆各发生3起,同比共增加5起。
从云南的10起事故分析,大部分是客车事故、坠车事故。福建、湖北、重庆、新疆的情况也类似。就拿2006年“最后一起车祸”来说,也是发生在云南。
2006年12月28日14时39分,云南省宣威市双河乡驾驶人李荣波驾驶一辆云DY4121号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其中两名儿童),从宣威市城区西河客运站驶往双河乡。当车行至石乐线22公里加900米处时,撞倒3名路面施工人员后,翻下左侧90余米深的悬崖,造成17人死亡,7人受伤。
2006年死伤最惨重的一起事故,发生在重庆市。 ……此处隐藏2437个字…… 多。近年来,自驾出游骤增,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角或配角。
三、关于“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上升”。违法会车导致事故造成3996人死亡,同比增加1102人,上升38.1%;违法占道行驶导致事故造成6050人死亡,同比增加1562人,上升34.8%;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2654人死亡,同比增加667人,上升33.6%。
不是每一次交通违法都会酿成大祸,但是每一起事故当中必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会车,会车不变灯、强行会车、盲点会车;违法占道,主要是长期占用快车道、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占道超车、占道停车等;超载超员。这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
四、关于“傍晚至晚间时段和星期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17时至22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7235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30.6%。星期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3448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15.1%。其中,星期日17至22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280人死亡,占星期日事故死亡人数的31.8%,占17时至22时事故死亡人数的15.7%。
经有关人士的长期跟踪和研究证明,交通事故多发于重点时段。每日傍晚以后到23时,因疲劳驾驶等原因易发生事故;一年中,年末年初事故较多;另外,节假日、周末、上下班高峰等时段都是事故高发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2006年的事故增长点,就是我们今后预防和避免的着眼点和立足点,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只有充分对事故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找出规律,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能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