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摘要:在实际经济业务中,对于企业合并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由于权益法的弊端,而宣布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改为全部使用购买法。中国由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权益结合法正在兴起。对于中国企业合并方法的选择,以及对企业信息真实性影响,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本文主要阐述了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法的不同之处,以及我国如何选择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利润操纵;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1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1.1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中对购买的定义是:在这种企业合并中,由一个企业,即购买方,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利。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中对股权联合的定义是:是一种企业合并的形式,在这种企业合并中,参加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的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以达到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是购买方。
1.2两者的主要差异
两者的计价基础不同。购买法下,取得的资产与负债按它们的公允价值记录,如同购买其他资产一样,以实际交易成本入账,被购买一方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权益结合法下,则只考虑所取得股权联合的账面价值,而不管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如何,合并的净资产是按其账面记录的,即权益结合法不改变资产负债的计量基础。
1.3购买成本和商誉的确认
购买法下 ……此处隐藏3389个字…… 换股合并时采用购买法很难取得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权益结合法按账面价值就解决了这一难题。最后,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审计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存在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权益结合法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助于缓解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因此,整体上以购买法为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但必须严格限制权益结合法使用条件,即判断是否是处于同一控制之下,以防止我国的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等对宏观经济有巨大影响的企业有强烈的操纵利润动机,在利益驱动下,对权益结合法的滥用。
总之,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各有利弊,我国应该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方法,不能盲目地追求与国际准则趋同。笔者认为合并会计准则的出台在符合国家宏观政策需要同时,要体现会计本身的目标。为了真实反映企业合并交易行为,实现合并报表的清晰性与可比性,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采用购买法是必然选择。公允价值计价将是世界未来普遍接受和认可的计量属性,我们不能以规避的方式来面对这一必然的趋势。我们需要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成立相关的评估机构、完善市场微观主体的竞争行为等措施来创建推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主客观条件。并根据实际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合并会计准则。只有这样,购买法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中的应用才会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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