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网络著作权授权模式的对策研究】著作权的完善
2020-01-01 00:00:00私享空间
【摘 要】随着网络的发展,传统版权授权模式存在的问题逐渐明显。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本文对完善网络著作权授权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著作权;授权渠道;授权方式;单独授权模式 一、制定并完善
【摘 要】随着网络的发展,传统版权授权模式存在的问题逐渐明显。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本文对完善网络著作权授权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著作权;授权渠道;授权方式;单独授权模式
一、制定并完善著作权人权利保护和限制的平衡机制 在网络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数字技术的普及使得海量数据传播成为了可能,数字出版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的产生和转移,新技术条件下的数字化版权产业的核心仍旧是版权的授权,变得复杂的仅仅是版权如何的流转。关于著作权的保护,首先还是要从版权是否得到著作权主的授权入手,因为这个是核心理念,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而私自使用他人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除外)则构成侵权。为了适应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更好地保护好著作权人的权益,必须不断地去完善著作权的授权模式,面对新问题、新案例要不断地去修改和完善好相关法律,将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的冲突降到最低。著作权的核心是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这里的权利有两层含义:一是权力的保护,二是利益的保护。首先,通过保护好著作权人的权力,才能更好地调动著作人的创作的积极性,从而在源头上保证了产业的发展。其次,在法律上要加强著作权人的利益保障。但是,有学者也说到了这一点,“仅仅注重著作权人的利益,而忽视了技术创新对于只是传播的贡献是有违于著作人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的”。所以,必须制定和完善权利保护与限制的平衡机制,在保 ……此处隐藏1751个字…… 方面的构建要有立法的提出和做明确的规定。为了扩大数字化出版产业的发展,国家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去扶持一批版权代理商,逐步完善好版权代理制度,实现一对多,逐步建立起新的数字化出版授权体系。 四、完善著作权人单独授权模式 除了上面所说,著作权人也可以单独和网络服务商签订授权协议。这也是一种保护著作权人自己利益的一种方法。网络服务商更多的是提供一个网络服务平台,要网络服务商和大量的作家去协商获取作家们的授权是不切实际的,著作权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应该主动和网络服务商去协商好自己作品的授权和对作品的定价等问题。因此,对于网络作品的侵权问题,作家们可以通过和网络服务商单独签订协议,像众多歌星一样和知名唱片公司签订协议,成为公司旗下的艺人。而作家们对自己的网络作品的保护,和一些知名的网络服务商签订协议,成为该服务商旗下的作家,以其来保护自身的版权利益不受侵犯。 参 考 文 献 [1]郑成思.版权公约、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2) [2]百度文库.暴露资源分享类网站共性问题 网络环境下版权授权模式应当改革[EB/OL].https://www.cnpubg.com/ZX/newsdetail.cfm?iCnt no=19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