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浅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20-01-01 00:00:00私享空间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需求,通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阐述,详细说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中的“宽”和“严”的关系以及宽严相济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需求,通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阐述,详细说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中的“宽”和“严”的关系以及宽严相济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实践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的刑事政策。在刑事政策的视野里,犯罪是研究的对象,一切刑事政策都围绕犯罪现象展开。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决定刑事政策的内容。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犯罪与刑罚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正如有学者指出:“虽然犯罪的形式有所不同,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也不是到处都一样,但是,不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代,总有一些人因其行为使自身受到刑罚的镇压。” 现实的犯罪态势和犯罪规律决定了我国刑事政策应当宽严相济:一方面基于刑事预防、教育功能和刑法谦抑主义思想的考量。刑事政策应当宽其所宽,对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和轻微犯罪适用较为宽松的刑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另一方面基于刑罚报应惩罚功能的考量。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需要科学界定“宽”和“严”。 一、宽严相济之“宽”。 “宽”是指宽大、轻缓。包含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中的“宽大”之意,其确切含义应当是刑罚的轻缓。刑罚的轻缓: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形:一是该轻而轻。是罪刑均衡原则的应有之意,也合乎刑法公正的要求。对于那些较为轻微的犯罪,本来就应当处于较为轻缓的刑罚。二是该重而轻。是指所犯罪刑轻重,但被告人具有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法律上予以宽 ……此处隐藏2750个字…… 犯应当从轻发落,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的予以轻缓处理。 三是注意效果。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请求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严肃性,又要讲求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震慑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话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有利于依法保障人权,维护公民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三者是辨证统一,有机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其中严格依法是核心,坚持依法办案,才能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方向;区别对待是关键,根据具体案情实事求是,才能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到位;注重效果是标准。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才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参见陈国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的认知与对策”。载《检察日报》2007年4月26日,第3版。 [2]参见张智辉著:《理性地对待犯罪》.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参见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