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申诉书_周丁虎的信访申诉书
信访申诉书
申诉人::周丁虎,男,1973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邵东县灵官殿镇星子村9组14号,电话:13973918945
被申诉人:原被告,邵东县城关医院 法定代表人.黄赤豆,职务院长 地址:邵东县东风路17号.
请求事项:
1、予以证实,邵东城关医院违反了,《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条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细则〉第八十一条(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请求依法处罚,邵东卫生局的相关人员,并且赔赏申诉人造成的损失.购买碎石机和b超机,造成的损失价值90000元,因诉讼而造成的损失14000元. 5年的房屋保 ……此处隐藏1425个字…… 包,且未尽承包违法性告知义务,并认同准许承包,且有过错.
5:邵东卫生局的处罚显失公平,2009年3月邵东卫生局,只对上诉进行处罚.被上诉单位《邵东城关医院》利用卫生局的关系不做任何处罚.并且在2009年3月26日邵阳市卫生监督所对申诉人的处罚也明显不公,只对申诉人予以处罚,对被申诉的单位,〈邵东县城关医院》和《邵东卫生局的领导》的违法行为不作处罚,视而不见.
综上所述,由于邵东县城关医院违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其中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诉人多次请求,邵东县卫生局对邵东县城管医院进行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但邵东县卫生局并没有对邵东县城关医院作出任何处罚.故此,申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请求邵东人民政府依法处罚,请求邵东人民政府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邵东县人民政府
申诉人:周丁虎 20123 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