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 关于开展“护农惠农”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2020-01-01 00:00:00私享空间
【摘要】: 市中区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积极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摘要】: 市中区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积极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
市中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积极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强化服务措施,加大服务力度,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区广泛开展“护农惠农”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为首要任务来抓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把开展“护农惠农”活动作为当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护农惠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护农惠农”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基层司法所长、干警、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的开展“护农惠农”活动动员会议。各乡镇、光明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按照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确实可行的开展“护农惠农”活动具体的工作计划、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护农惠农”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4321”工程,扎实推进“护农惠农”活动开展
< ……此处隐藏2680个字…… https://www.48yuan.com/"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485起,调处483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避免民转刑案件14起;群体性突发事件35起;上访、群体性上访40起;共代理“护农惠农”诉讼案件64件,非诉讼案件105件,解答法律咨询3954人次,主持签订、规范各类“三农”合同1858份,调处合同纠纷31起,为村和农村经济组织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85万元。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102起,占同期案件总数的80%,比去年同期增长2.43倍。凡涉农案件每件按最低标准的50%收费,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修改和代写法律文书、公证、见证等合同,符合法律援助的免收费。积极为乡镇政府、村委会及乡镇企业担当法律顾问,在最低收费的基础上,再减少50%服务费。在为政府重点扶持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农村个体户担当法律顾问、签订合同、办理见证、公证时,收费按规定标准减少50%,特殊情况可免收或缓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