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约乡镇职能转变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担负着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服务一方群众的职能。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职能也必将由治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单一的抓经济发展向公共服务转变。“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使乡镇工作的思维模式、方式方法等也必须发生大的改观。乡镇职能的转变和发挥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小康目标的实现。经过调查与思考,我们觉得中心1号文件、《行政许可法》的出台、税费的取消,对乡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许多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将很快凸显出来,影响了乡镇职能的转变和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十分突出,造成乡镇机构不作为或不能很好作为
一是乡镇职能错位。主要表现为群众碰到为难事,找谁谁不管,今天推明天,明天支后天。不做自己的事,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在经济活动中扮演治理、经营等多重角色。二是乡镇职能越位。乡镇职能泛化,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该放的权不放,做了超越政府职能范围和权限的事。很多需要市场本身解决的问题,政府却要下指标、定考核。三是乡镇职能缺位。乡镇究竟管什么、怎么管一直没有解决好,工作模式还是老一套,对于一些本应该由乡镇政府承担起来的职能,没有自觉地承担起来,份内该干的事没有干好 ……此处隐藏7031个字…… 不会领情。除了公益性服务必须为群众无偿提供外,其他服务项目要走市场化的路子。
五是由随意性向体制性转变。目前,部分乡镇把服务当成软任务,服务内容的弹性过大,服务时间随意性大,有些服务是想提供就提供,不想提供就不提供,服务断档、断层,缺乏连续性。免征农业税后,乡镇主要职能就是服务,那么就应该处处为群众着想,群众要什么服务就应该有什么服务,想什么时候服务就什么时候去服务,从而把乡镇服务的“卖方市场”转变为农民的“买方市场”。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乡镇要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目标,解决好都说服务但又都不服务,都服务但又都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使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六是由无限向有限转变。有的乡镇一讲服务就大包大揽,名曰服务,实则包办。这样的服务,不但群众不愿意接受,而且轻易引发农村的大量纠纷。乡镇人员是有限的,服务能力究竟也是有限的,什么服务都包下来,服务不了,也服务不好。能由市场提供的服务要放手让市场去提供,将重点放在市场不能提供和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上,变无限服务为有限服务。加快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大力兴办科技服务实体、农村中介组织、专业协会,培育壮大经纪人队伍,延伸乡镇服务的手臂和触角,把乡镇有限的服务能力再次放大,进而满足农民各种各样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