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64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0--2007,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2.5、
7.1.2、7.5.3、7.6.2、7.10.1、8.1.3、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本规范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给水、排水及电气。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 ……此处隐藏14384个字…… .2.5绿地内雨水集水形式应与绿地景观配合、协调。绿地地形较为平坦及地下建筑、构筑物上的绿地,宜采用盲沟等排水。盲沟、透水管(板)的使用,有利于雨水综合利用的水质控制。
8.2.6大型绿地内的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与当地市政排水系统相协调,符合其环保和接纳水质要求。
8.3电气
8.3.1城市绿地照明应倡导使用节能灯具,利用太阳能等天然资源。
8.3.2城市绿地中人员较多的交通广场停电将给交通带来混乱,给人员造成危险,故规定为二级负荷。
8.3.4电气设各按防触电的保护程度分为O、I、Ⅱ、Ⅲ类,城市绿地中的电气设备游人易接触,o类电气设备只有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故规定不应使用o类防触电产品。
8.3.5旱喷泉内常有人游戏,景观水池内有时也有小孩玩水,超过12v低电压可能给人带来触电危险。
强制性条文: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其中,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6.2.5、7.1.2、7.5.3、7.6.2、7.10.1、8.1.3、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