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陇 南 市
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 签 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制
2015年2月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科级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科级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科级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科级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科级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 ……此处隐藏4935个字…… 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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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
说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应填写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资金)、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和“无变化”后□内划“√”。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 有变化□ 无变化
说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应填写营业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单位类型、资金数额、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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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和“无变化”后□内划“√”。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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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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