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非专利技术所有权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
3.本合同转让的技术授权使用方式为独占使用许可(或者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受让方可以在 年内在 地区 技术领域运用本非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指标: 。
5.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应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①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②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者销售额/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 ……此处隐藏2542个字…… 技术。
(9)排他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受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10)普通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转让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转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和中介单位各执一份(当事人有担保人的,每一担保人可另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 (盖章) 受让方担保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